為切實推進解決執行難,進一步推進誠信社會建設,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勝訴權益,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,張家界法院于9月1日至14日開展“全市法院集中交叉執行”行動。
聯動執行解難題
張家界法院在用活用足執行措施的同時,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常態化查控協作機制,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,向公安機關發出協助查控請求,借助公安機關職能優勢聯合查找被執行人相關信息,切實推動解決“人難找、物難尋”的難題。
被執行人朱某欠代理費5000元一直拒不支付,其所在村委會也無法聯系到被執行人,經委托公安機關進行臨控,9月4日上午11時,公安機關稱發現朱某的手機定位在縣城大世界菜市場,法院執行干警隨即整裝待發,直接前往朱某老家,下車時正好看到朱某手提蔬菜準備進屋,執行干警隨即上前將其圍住,面對執行干警上門執行,朱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不再狡辯,一邊哭訴著找親屬籌錢,一邊與申請執行人聯系,希望能少一點,申請執行人同意一次性支付3000元后剩余部分就放棄,隨后,朱某將執行款3000元繳納至執行款專戶,本案執行完畢。
硬核執行不手軟
對躲避執行的被執行人保持高壓態勢,對通過執前督促、執中提示仍不積極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果斷采取強制措施,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律義務,以重拳之勢打擊各類逃避執行行為。
?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樊某與被執行人趙某婚姻家庭糾紛一案中,樊某與趙某此前在法院主持下達成過執行和解,但趙某履行10萬元后,未再按照承諾履行義務;申請執行人樊某申請恢復執行后,被執行人仍未主動履行義務。經傳喚,被執行人趙某主動到庭。為妥善處理婚姻家庭糾紛,減少對未成年人造成的影響,法院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,并對被執行人財產情況進行了調查。因雙方當事人分歧較大,未能達成執行和解。經調查,被執行人微信流水較大,且有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行為,屬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違法情形。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趙某拘留十五日,并已移送公安機關執行。
剛柔并濟出實效
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對尚有主動履行可能性的被執行人審慎采取執行強制措施,本著教育感化的工作思路,力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,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。
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家界某商貿行與被執行人榮某、湯某、袁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及申請執行人張家界某店與被執行人榮某、湯某、袁某、張家界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,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分別償付9700余元及9200余元,被執行人張家界某公司履行其應承擔的900余元后,榮某、湯某、袁某三人就共同償付問題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,也沒有主動履行,9月4日,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傳喚,湯某主動到庭,并通過電話與申請執行人積極溝通協商,經法院主持,并通過電話多輪溝通協調,二申請執行人均同意放棄部分債權,被執行人湯某多方積極籌措資金,按照協商后的金額全部履行到位,二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。
行動截至9月4日,張家界法院共結案37件,其中執行完畢30件,達成和解7件,執行到位130萬余元。共拘傳12人,司法拘留6人次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